School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
文:admin / 2018年05月01日 16:24 / 点击:[]
在校生请假申请表
姓名
学号
专业
班级
预请假时间
根据《天津城建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天城大政﹝2017﹞97号)第二十五条之规定: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,无论时间长短,均须办理请假手续,并向任课教师报告。连续请假3天(含3天)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(实习期间由任课老师)批准,请假1周以内(含一周)必须由所在学院批准批准,请假超过1周的必须由教务处批准。学生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。因病请假1天以上须持校医院诊断证明,其它请假须持有效证明。非特殊情况不准事后请假。
情
况
说
明
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:
年 月 日
学
生
所
在
院
意
见
二级学院领导签字:
教
务
处
教务处长签字:
说明:
本表格一式三份,由教务处、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本人保留。学生请假期满要到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进行销假。
学生销假时,持原请假表先到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登记、盖章,再到教务处登记。